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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山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(第二批)的通知

2026-05-06 10:20:59

  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有关规定,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企业申请、专家评审、综合审查等程序,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,现认定奥博华电子电器泰安有限公司等111家企业为山东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,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,有效期为三年。

  请你们切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,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扶持,切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,引领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健康发展。

  附件:

  山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(第二批)

  附件下载:

  山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(第二批).docx

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

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  山东省财政厅

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
  2026年4月24日